(网经社讯)导读:打假还是打钱?“打假”已从早期的消费者维权,异化为以牟利为核心、高度组织化的职业索赔行为。“职业打假”这门生意,早就不讲什么正义了:3000元买套课程,从选品、取证到敲诈,全流程流水线作业,一条灰色产业链藏在水面之下。(详见#网经社 专题:http://www.100ec.cn/zt/zydjr/)

出品|网经社
作者|可乐
审稿|云马
配图|网经社图库
一、假维权 真牟利
3月13日,曾在1月底自述“在淘宝闪购买到假茅台被毒进医院”的博主“亲爱的浩哥”,再次出场。这回,他把镜头对准了美团闪购。他在视频里说,自己在入驻商家“酒仙森”的一家加盟店,买到了两瓶假茅台;申诉之后,维权困难不说,还疑似被泄露了个人信息,骚扰电话、恐吓电话一个接一个,赔偿更是迟迟没见到。
当天晚上,他先在微信视频号发出第一条打假视频。到了3月14日凌晨,这条视频像变戏法一样,又同时出现在抖音、小红书、微信视频号上。接下来的3月15日、16日、17日,他连着三天,把同样的内容反复挂出来,像循环播放一样。
可核查下来,视频里对平台的指控,不少都站不住脚。据4月2日上海法治报的报道,这位“受害者”的真实身份,也慢慢浮出水面——一个游走在各大平台、靠恶意索赔吃饭的职业打假人。一边靠着索赔捞钱,一边踩着编出来的故事涨粉起号。平台客服对记者表示,他视频中投诉的假酒订单,系该博主及其关联账号密集索赔的订单中的两笔。今年2月到3月以来,他和他的关联账号在同一门店密集下单共18瓶各类品牌高价白酒,并全部发起索赔。光是在同一家门店,两天内他和他的关联账号就突击购买了14瓶。

截至3月23日,光平台这边,就已经为他和同地址收货人的5笔订单,赔付了155625.5元。可就在3月13日,他还拍着视频对粉丝说“一分钱都没收到”,那时候,其实已经有63493元赔款,在2月27日、3月10日、3月12日分三笔稳稳到账,记录清清楚楚。

那家被盯上的售假店铺,已经永久下线。“酒仙森”品牌方也忍不了了,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报了案,平台也跟着配合,要把这家加盟店彻底摁住。至于这位“浩哥”,因为同地址下挂着好几个账号,在电商、外卖平台轮番下单高价白酒、又密集退款,早被商家举报,进了风控名单。
说来,这套操作,他根本不是头一回玩。今年1月,他在淘宝闪购就演过一模一样的剧本——买茅台、喊假货、说被“毒进医院”,一通控诉拉满,闹得声势浩大。可等钱一到手,视频说删就删,粉丝连句交代都没等到。3月,他转战美团,继续开演。


据了解,这位博主还在策动商家“跟他一起干”:称自己是职业的,在检测机构和平台内部“都有人”,因此才能多次成功索赔。目前,这位博主和他的关联账号仍在平台上,仍在平台上密集下单索赔。
但这次事情败露,也把职业打假这条灰色产业链的冰山一角,明晃晃地晾了出来。
二、从“王海现象”到灰色产业链
要说到“职业打假人”,不得不提王海。1995年,王海以“知假买假”闻名全国,被舆论赞为“打假英雄”。三十年后,打假却演变成一门“交几千块钱就能学会”的速成生意——从选品、取证到投诉索赔,全流程标准化操作,批量生产“索赔人”。
彼时,假冒伪劣商品横行,市场监管体系尚不完善,“王海现象”被主流舆论视为民间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正面典范。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曾明确,对于“知假买假”者,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,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。
据网经社法律消保台(LAW.100EC.CN)不完全统计,王海的“打假战果”斐然。如2024年9月爆料称三只羊网络带货假原切牛肉卷,最终涉事公司因虚假宣传被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;7月,王海称李佳琦、小杨哥卖假和田玉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:“现已调查终结,对该出具假鉴定证书的公司做出责令整改及罚款10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,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”2月,王海三连“打假”东方甄选南美白虾、富硒玉米、天萁西梅汁。更早之前的2020年底,王海“手撕”辛巴,之后便开始了闹得沸沸扬扬的“假燕窝事件”。

然而,随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食品安全法中的确立——“退一赔三”“假一赔十”——打假的经济激励被不断放大。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通过高额赔偿震慑不法商家、激励公众参与监督,但在实践中,这一规则逐渐被“异化”为牟利工具。
如“柴怼怼” 以“玉石行业打假人”自居,编造某知名企业玉石“利润达几十倍”及“偷税漏税”等虚假信息,并借此引流销售自己伪劣的染色玉镯。法院认定其构成商业诋毁,判赔260万元,后因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被逮捕。
“反诈老陈” 虽多次发布“打假”视频,如质疑“兰博基尼联名黄金手表”为假冒产品,但也曾因缺乏依据质疑嘎子哥所售酷派手机而“翻车”致歉。其账号最终因“刻意炒作矛盾博眼球”被平台限制商业功能。
“铁头惩恶扬善”早期曝光三亚海鲜市场乱象积累粉丝,后因涉嫌以“曝黑料”为威胁向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,被杭州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如何区分合法的“索赔权利”与涉嫌违法的“敲诈勒索”?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这样说到,“在司法实务中,区分二者的核心标准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‘非法占有目的’,客观上是否使用了‘威胁、要挟或恐吓’等手段。”关键区别在于,合法索赔是行使法定权利,而敲诈勒索是以维权为幌子,实施法律禁止的胁迫行为,旨在获取非法利益。商家遇到此类情况,应注意固定证据(如录音、聊天记录),对于涉嫌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(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)
今天的职业打假早已不是单打独斗的个体行为。在短视频平台上,大量博主通过预制剧本、设置爆点等拍摄方式博取公众同情,以向平台施压获赔。
以浩哥为例,他在视频中声泪俱下指控的“个人信息遭泄露”的问题,其实是因为他自己在私下与商家沟通商品配送的时候,将个人手机号发给了门店,导致个人信息泄露。对于博主因此导致被骚扰,平台也表示,将帮助其报警等维权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支持。
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分析称,受短视频影响的新一代职业索赔人,除了希望在平台找到假酒,走通鉴定流程获得10倍高额赔付以外,还引入了短剧流量打法,在买酒时预埋拍摄场景,通过剧本演绎博得公众同情和对平台进行舆情施压。
更有甚者,以“职业打假教学”为噱头开设课程,定价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,声称能教人“怎么用打假挣钱”。一套完整的“打假四步法”被系统化传授:找货、取证、协商、走程序。课程覆盖全流程操作指引,甚至列出高成功率“打假赛道”——要么选择单价低、数量多的商品,利用食品安全法“一单赔偿1000元”的下限规定,批量下单放大收益;要么选择单价高、数量少的商品,追求单笔高额索赔。
从个人行为到组织化运作,从零星索赔到“群狼战术”,职业打假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:从“上游”的培训课程,到“中游”的执行操作,再到“下游”的索赔变现,整条产业链环环相扣。
上游:培训与孵化。这些职业打假培训课程定价在3000元左右,提供一对一指导,内容包括:如何选择“高成功率”的打假对象(通常是合规能力较弱的中小商家)、如何拍摄开箱视频取证、如何利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流程向商家施压、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规避对“牟利性打假”的认定。
中游:执行与操作。职业打假的执行环节呈现出高度标准化特征,一旦证据固定,打假人便进入“协商”环节。此时,他们往往会提出“仅退款”要求——不退货只退款,以此降低操作成本。如果商家拒绝,就启动“走程序”——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,利用行政资源施压。
下游:索赔与变现。这是产业链的终点。职业打假人的诉求通常包括:退还货款、支付惩罚性赔偿金、承担“误工费”等额外费用。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存在——食品安全领域“假一赔十”,保底1000元——即使购买金额很小,也能获得可观收益。
三、打假“职业化”带来了什么?
职业打假的异化,伤害的不仅仅是商家。它如同一枚投入市场池塘的石子,涟漪扩散至多个层面,最终损害的是整个消费生态。
在这场游戏里,最扛不住的不是大厂,而是那些街角巷尾的中小微商家。他们没有法务团队,更没有余力跟恶意投诉打持久战。一次投诉来了,监管要查、平台要罚、差评要背,三座大山压下来,多数人只能咬牙选择“花钱消灾”——赔个几百上千块了事。可真正沉重的不是这笔钱,而是自证清白要耗费的时间、精力和心神。一次两次下来,做生意的热情被磨没了,创新的念头更是想都不敢想。正如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所说,这种职业打假行为,让大量中小微商家“产生严重的不安全感”——当开店的每一天都如履薄冰,谁还愿意去认真经营?
海量恶意投诉,正在一点一点掏空行政和司法的家底。7500名职业索赔人,一年能发起25万件投诉,平均每人每年33件,多的一个人就能扔出3800件。而这些投诉里,大量是“拍黄瓜没凉菜证”“标签字体小了半号”这类无关实质安全的细枝末节。监管力量就这样被琐碎的“细节”层层拖住,真正关乎舌尖安全、重大隐患的案件,反倒可能在排队中迟迟轮不上。这是一种典型的“公地悲剧”——公共资源被少数人无节制攫取,最后饿死的是所有老老实实经营的市场参与者。
职业打假异化之后,最隐蔽的受害者,其实是普通消费者。投诉举报渠道就那么几条,当海量恶意投诉像潮水一样涌进去,真正买到假货、吃了亏的普通人,反而要在漫长的排队中一等再等。更糟的是,当“打假”越来越多地被贴上“碰瓷”“牟利”的标签,消费者连对“维权”这件事本身,都可能产生怀疑——分不清哪些是真心维权,哪些是套路演戏。就像人民锐评点出的那样,这类“打假”消耗的,是所有类型投诉和争议解决资源,最终受伤的,是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每一个市场参与者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当职业打假变成一门生意,市场可能会悄悄走上一条“逆向选择”的路:合规经营要花钱、花心思、担风险,反而容易被盯上;而那些愿意“花钱消灾”、跟索赔人私下和解的商家,反倒能安稳地活下去。这种机制,跟制度设计的初衷南辕北辙——原本是想用规则激励诚信,到头来,却可能是在纵容投机。

好在近期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,标志着对“恶意索赔”的精准治理正在全面推进。将于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的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》,被舆论视为“精准治理恶意索赔”的重要里程碑。该办法从多个维度构建了恶意索赔治理框架:
首先,确立了投诉须基于“生活消费需要”的基本原则,将“非为生活消费需要”的情形明确排除在受理范围之外。判断因素包括:购买商品的数量、次数、频率等与商品保质期或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明显不符;同一投诉人对同一经营者、同一类商品或服务、同一类问题短期内大量投诉等。
其次,将“通过夹带、掉包、造假、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赔偿”及“进行敲诈勒索”等行为明确列为规制对象,并规定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这意味着,恶意索赔的后果不再仅是被驳回投诉,而是可能承担治安管理乃至刑事责任。
董毅智介绍,职业打假人若以牟利为核心,通过滥用投诉举报程序、制造舆论压力等方式,干扰商家正常经营、耗费大量公共资源,其行为已偏离法律保护的维权轨道,构成对行政与司法资源的滥用。当前司法与监管趋势是严格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索赔,保护合法消费监督,同时严厉打击以“打假”为名的敲诈勒索与资源滥用行为。
但法律的落地只是起点,真正的挑战在于执行:如何在实践中精准区分“合法维权”与“恶意索赔”?如何既保护消费者的维权热情,又遏制职业索赔的套利冲动?
归根结底,打假的本义是监督,而不是牟利;是守护,而不是寄生。唯有让法律对准黑心商家、监管护好小微商户、善意惠及普通消费者,才能让制度善意不被辜负,让市场秩序回归清明。而这,不仅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,更需要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理性自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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